2021-07-16
2021-07-16
2021-07-16
2021-07-16
2021-07-16
新乐市图书馆恢复图书借还服务公告 - 本馆动态 - 新乐市图书馆
新乐市图书馆恢复图书借还服务公告
开馆啦!
--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?--
根据《河北省公共文化场馆(站)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》、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《关于A级旅游景区和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的通知》文件精神及相关专业指引,为竭力满足读者需求,新乐图书馆将于6月1日起适度有序开放部分服务,因我馆还担负着小区疫情防控工作,根据本馆实际情况,现就调整的服务规则公告如下:
敲黑板划重点
恢复图书借还等部分服务
实施限时限流限区域服务
一、开放时间
二、开放区域
总服务台、成人期刊外借处、成人文学外借处、成人社科自科外借处(其它空间暂不开放)。
三、服务项目
图书借还(暂不提供现场阅览服务)。
四、读者入馆须知
1、读者凭本人身份证、河北省健康码,排队测温、扫码登记入馆,有咳嗽、气促、体温异常(≥37.3℃)等谢绝入馆。
2、为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,实施家长代借代还图书方式,14周岁以下少年儿童请勿入馆。
3、请全程佩戴口罩,与其他读者保持1.5米以上安全距离,及时处理相关借还业务,减少在馆停留时间,进馆时长限定为20分钟,请读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
4、所有超期图书均不产生任何逾期费用,但请归还全部所借图书并配合办理解除逾期手续。
5、防疫期间,馆内空调暂停使用,将开窗通风,请到馆读者适时添减衣物。
疫情期间,我馆将严格执行实名制入馆,为保障公众安全和健康,请您配合馆内工作人员,共同营造和谐、有序的借阅环境。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!
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:
0311-88585240
2020年5月20日
注意事项
2021年7月16日 17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