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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须知

 

图书借阅规则

(1)借书方法:

① 借书前,读者应先使用检索工具查找所需要图书的索书号,或直接进入书库,选择所要图书,到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。

② 读者办理借阅手续前,应注意图书有无污损、少页,如发现有污损,少页等情况,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。

④借书必须办理有关手续。读者出馆时,如果警报响起,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是否携带有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出馆,若经工作人员提醒仍不主动配合,被检查出携带有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时,将以偷窃图书论处。

(2)借书数量及期限:凭证借阅,借期60天。

(3)图书的续借:

借期快到的图书,如果还想继续使用,可以续借一次。续借期30天,读者自行在网上进行续借;有超期图书则无法续借。

(4)图书的逾期处理

借阅图书要按时归还,图书逾期读者须按天数交纳逾期费,每册每天0.10元。逾期费累计不超过10.00元时,不影响读者正常借阅,超过10.00元时,读者须交纳逾期费后,方能正常借阅图书。

 

 图书、期刊阅览规则

 

(1)阅览室图书读者免费阅览。

(2)阅览室图书实行开架室内阅览制度。

(3)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证件。

(4)读者在阅览室选书时,一次只能选一册,应将代书板置于所取图书的位置,以免图书乱架乱位,阅览完毕后请将图书放回原处。

(5)阅览室图书限室内阅览,不外借,如需复印,凭证件办理临时借阅手续,当班归还,超期者每天每册交逾期费五元。

(6)读者必须爱护图书,严禁在书上勾划、圈点、涂改条形码和批注,违反者按书原价赔偿。

(7)不准在阅览室内吸烟、谈笑、乱丢杂物、随地吐痰。保持室内安静、整洁卫生。

 

 

自习室规则

一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维护本室环境秩序人人有责。

二、自习座位为公共学习场所,请不要一人占据多个座位。

三、请不要在无人时将书包长时间地留在座位上,否则丢失物品自负。 

四、请保持自习场所安静环境,勿在此高声喧哗、打闹。进入本室请将移动电话调至静音状态,以免影响其他读者。

五、请爱护自习设备,不要擅挪桌椅. 不要在桌椅上乱刻划。

六、请勿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,保持室内卫生。

七、自觉遵守本馆有关规定,服从管理,共同维护良好学习环境。

 

 

少儿阅览室规则

1、本室主要服务对象为16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读者。

2、少儿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,读者自由取阅,每次取阅限1册。每次取阅下架的图书,请就近放在阅览桌上,由工作人员归架。
3、少儿阅览室的所有书刊、报纸不提供外借服务。

4 、进室时,书包、雨具、随身的有关书籍等物应存放在指定地方,不得带入书籍停放处。

5、注意公共卫生,不得随地吐痰,不准吃零食,乱扔杂物,不得携带有碍于公共卫生的物件入室。

6、保持室内安静。不得高声谈笑、喧哗。

7、自觉爱护图书,撕毁、损坏本室内阅书籍的读者,将视其情节给予赔偿;情节严重的,将严肃处理。

8、偷窃书籍者,将给予批评教育,经教育仍不悔改的,将严肃处理。

 


图书馆书刊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

 

    为了加强图书馆管理,指导读者正确地利用图书馆资源和切实履行读者的权利和义务,规范管理人员在处理违章事务中的行为,特制定本处理办法。

一、读者有义务妥善保管所借的图书,谨防丢失;不得在书刊资料上圈点、划线、批注、挖剪、污损或撕毁。如有以上情况,按本处理办法予以赔偿。

二、凡未办理借阅手续,私自携带图书馆文献离开图书馆者(以图书馆各场所监测系统报警并经查实为准),均视为严重违章,由图书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,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,记录严重违章一次。严重违章两次及以上者,视为偷窃,按本处理办法的“第三款”进行处理。

三、如查实属于偷窃图书馆公物(包括各类文献、设备等)的,除暂停其借书权限以外,须按原物价格的10~20倍赔偿。情节严重的,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
四、凡造成馆藏书刊遗失或污损者,须照章赔偿。书刊遗失赔偿:原则上应以完好无损的相同版本或修订本抵赔,每册另收原书刊价格的20%分编加工费。对于不能按原书刊赔偿者,则根据书刊资料价值和出版时间决定赔款倍率:


 

图书出版时间 文学类 其他类
1995年以后 5倍 6倍
1990-1994     5-10倍 6-10倍
1949-1989     10-20倍 10-20倍

 

  3.多卷集图书资料按整套图书的定价赔款。

 

 五、书刊污损赔偿:

 视污损的轻重程度,按书价的10%至50%赔偿;若污损严重,使书刊资料不能继续流通,则按遗失条款赔偿。

 六、本规定所指书刊资料范围包括本馆收藏的1949年10月以后出版的书刊资料,并适用于个人借书、集体借书、邮寄借书、馆际互借。

 七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此前有关赔偿规定同时废止。

 

 

无线上网说明:

 1.只有在馆内无线覆盖区域对本馆持证读者提供免费无线上网服务。

 

 2. 读者使用无线网络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,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。不得使用图书馆无线网络从事危害公共安全、侵害他人正当权益、传播有害信息等活动。

 

  3. 在公共阅览区域使用无线网络必须保持安静,请勿影响他人正常阅览。请勿利用无线网络玩网络游戏,看电视、电影和进行多线程P2P下载。

 4. 读者违反以上规定,经批评教育无效,本馆有权禁止其使用无线网络,并视情况进行相关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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